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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镇供水协会收费管理规定
2021-12-15    作者:省水协     单位:省水协    点击: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的收费行为,维护会员利益和本会的公信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会收费管理规定。

第二条  规定适用于本会各项收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会费、会务费、培训费、参展费等相关费用的收取。

第三条  本会各项收费坚持合法、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  会费标准严格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4档标准执行,每年6月1日至30日进行收费。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有困难可提出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减免。

第五条  会务费遵循保本微利、勤俭办会、以会养会的原则,根据会议规模、会议形式、专家授课、资料印刷、场地租赁等因素确定收取。

第六条  培训费根据培训内容、讲师授课、培训时间、场地租设备租赁等因素进行制定。

第七条   参展费遵循推广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原则,按照会员与非会员单位不同标准进行收取。

第八条   各项收费可通过现金、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纳。

第九条   本会各项收费应在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上报告,接受会员或理事的监督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条  本规定经2023年11月15日六届三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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