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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调整主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2024-09-25       单位:普洱市水务公司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普洱市主城区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利润的价格机制,经五届普洱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普洱主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的收费项目为普洱主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污水处理费”)。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为:居民用水每立方米1.5元;工商业用水每立方米2.1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2.5元。新的污水价格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为确保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因征收标准调整而下降,对普洱主城区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城乡特困家庭实行优惠:对持有《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或《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的困难家庭实行优惠,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每立方米1元执行;对其补贴政策按每立方米补助0.2元,每人每月补贴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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