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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镇供水协会关于云南省干旱缺水时期加强城市供水保证用水安全的意见
2010-02-21 作者:    单位:省水协     点击:

2009年9月中下旬以来,云南省大部分地区降水异常偏少,气温异常偏高,雨季提前结束,库塘蓄水不足,导致汛期刚过,大部分州市已开始出现旱情,且旱情一直呈加快加重发展趋势,秋冬春连旱已成定局。旱情已给全省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以及工农业生产等方面造成较大影响。

面对严峻的干旱形势,城市供水企业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力投入抗旱保供水工作中,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楚雄市的分时段供水,新平县的旱季水价对缓解当地供水紧张局面效果显著。为保证城市供水平稳度旱,保证人民饮用水安全,对城市干旱时期供水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合理调度供水,保证城市持续稳定供水。面对今年的旱情,各供水企业应在政府的领导下,启动供水应急预案,积极寻找可用水源,根据现有水源和备用水源,算好水帐,统筹计划供水到日,按雨季推迟的最不利结果考虑,保证平稳度旱。

二、针对水库库容少,气温高、藻类多的情况,各供水企业要严格净水工艺管理,增加工艺前消毒措施,保证供水水质。

三、加强供水管网巡查、检漏,减少管网漏失量。各供水企业应组织人员加强管网的巡视检查,减少漏水量。

四、面对日益严重的旱情,各供水企业可建议政府按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保证生活用水。对绿化用水、工业用水可找替代水源供水。建议价格管理部门出台旱季供水价格,促进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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